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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致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2015年04月13日 08:52  点击:[]

亲爱的学子们:

你们好!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短暂的大学生活转瞬即逝,站在新的起点,你带着老师的期望与同学们的祝福,背负着自己的梦想,开始新的人生征途。此时你或许会想起大学生活里的风风雨雨,喜怒哀乐……,相信你一定还会记得,当经济拮据、面对高额的学杂费手足无措,为了每个月的生活费愁闷的时候,国家助学贷款给了你最有力的扶助,使你可以免除后顾之忧地学习和生活,最终得以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自己的诚信作为担保的信用贷款,是国家以最实际、最直接的方式和手段,帮助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实现个人成才的重大举措。

“索物于暗室者,莫良于火;索道于当世者,莫良于诚。”国家助学贷款是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项信用记录,国家在鼓励经济困难大学生使用信用贷款完成学业的同时,提醒广大大学生要认识诚信的价值,自觉、主动、积极地去维护个人信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衷心希望同学们牢固树立“有贷必还”的意识,恪守信用,自信自立,一肩挑起责任,向社会展示大学生良好的品质,自觉维护个人信用,用实际行动创造良好的信用记录。

为便于你及时还款,现就具体还款方式提醒如下:

由于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升级,自2011年6月起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引进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贷款学生通过本人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进行助学贷款相关款项收付。为方便学生异地还贷,所有尚未结清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还款、还息方式均由代理行模式调整为支付宝模式。原贷款学生农业银行账户助学贷款还款、还息功能停止。请你认真阅读《贷款毕业生还款还息相关知识手册》,登陆学生在线系统,进入个人信息模块,查询更新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就业信息、家庭信息等)。如果没有办理提前还款或展期,每年至少要主动与原所在院系资助管理员联系1-2次(11月15日-12月15日期间务必联系一次),及时偿还借款本息。

按国家政策规定,毕业生将于毕业当年7月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每年结息日(12月20日)结算一次。贷款学生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且未办理相关展期手续的,经办银行在计收罚息的同时,定期在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及违约行为事项,并依法追究违约借款人的法律责任;对不主动与学校联系,提供工作单位和通信方式、不守信用的学生,将录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一旦出现不良贷款记录,你将在7年内不得在任何银行办理房贷、车贷、信用卡等相关的信用贷款业务。

你的信誉决定着银行的行为,你的榜样作用将会为你的学弟学妹们提供最为有利的贷款证明,学校真诚的希望你能做一个诚实守信的模范。对于毕业后还款事宜,希望你能高度重视,主动与银行、学校联系,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一个电话、一封信,都将为你的诚信天平上添加一个重要的砝码。让我们每个人像爱惜生命一样,珍爱自己的诚信,做诚信的表率,为自己人生的信用记录写上光彩的一笔。

母校期待着你的成功,也时刻关注着你的发展,如果你有什么问题可随时与母校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375-2077202。

祝:前程似锦 万事如意!

平顶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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