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教研室教师岗位设置分讲师八级、九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助教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受聘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恪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3.受聘人员应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年度考核在合格等级以上。
(2)3年聘期内科研工作量(科研分)在90分及以上,到校时间不满3年的年均在30分以上。同时,聘期内必须完成讲师科研工作量中的任意3个完整项。
(2)聘期内科研工作量(科研分)在75分及以上,到校时间不满3年的年均应在25分以上。同时,聘期内必须完成讲师科研工作量中的任意2个完整项。
(2)达到学校科研考核指标:聘期内科研工作量(科研分)在60分及以上,到校时间不满三年的年均在20分以上。同时,聘期内必须完成讲师科研工作量中的任意1个完整项。
(1)发表CN期刊论文2篇以上;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2)主编(排名不限,以版权页署名为准)出版著作教材1部(5万字以上);
(4)鉴定(结项)省级项目1个或完成校级教研和科研基金项目2项;
(5)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奖(或优秀科技成果奖)二等奖1项,或省、市社科联优秀调研课题(或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1项;
(6)争取纵向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横向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文科减半);
(7)作为主要指导老师指导大学生组队参加省级技术发明,科技论文等比赛获省级二等奖1次。
(1)系统讲授1门专业基础课或协助讲师以上职称老师完成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