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教研室教师岗位设置分讲师八级、讲师九级、讲师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助教十一级、助教十二级、助教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受聘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恪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3、受聘人员应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年度考核在合格等级以上。
(1)系统讲授2门以上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专业课,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独立指导学生完成教育实习项目。
(2)达到学校科研考核指标:3年聘期内科研工作量(科研分)在90分及以上,到校时间不满3年的年均在30分以上。同时,聘期内必须完成讲师科研工作量中的任意3个完整项。
(3)积极参与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
(1)系统讲授2门以上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独立指导学生完成教育实习项目。
(2)达到学校科研考核指标:聘期内科研工作量(科研分)在75分及以上,到校时间不满3年的年均应在25分以上。同时,聘期内必须完成讲师科研工作量中的任意2个完整项。
(3)积极参与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
(1)系统讲授1门以上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
(2)达到学校科研考核指标:聘期内科研工作量(科研分)在60分及以上,到校时间不满三年的年均在20分以上。同时,聘期内必须完成讲师科研工作量中的任意1个完整项。
(3)积极参与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
(1)发表CN期刊论文2篇以上;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2)主编(排名不限,以版权页署名为准)出版著作教材1部(5万字以上);
(4)鉴定(结项)省级项目1个或完成校级教研和科研基金项目2项;
(5)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奖(或优秀科技成果奖)二等奖1项,或省、市社科联优秀调研课题(或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1项;
(6)争取纵向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横向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文科减半);
(7)作为主要指导老师指导大学生组队参加省级技术发明,科技论文等比赛获省级二等奖1次。
(1)协助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或独立指导学生完成教育实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