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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数学与统计学院实验室奖惩管理办法

2025年09月26日 14:37  点击:[]

一、总则

为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人员行为,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依据学校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验室奖惩管理办法,将奖惩机制落实到具体岗位。

二、奖励机制

(一)奖励对象

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内的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按房间划分)、实验室使用人员等。

  1. 奖励条件及措施

岗位

奖励条件

奖励措施

实验室负责人

1. 全年实验室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且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在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多次获得好评。2. 积极推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创新,提出的有效建议被采纳并实施后,显著提升了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3. 成功组织并实施大型实验室安全演练活动,活动效果良好,得到学校或相关部门的认可。

1. 授予“实验室安全管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2. 在学院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作为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的参考依据。

3. 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如奖金或实验设备购置补贴。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按房间划分)

1. 严格履行安全责任,所负责的实验室房间全年无安全隐患,环境整洁、设备维护良好。

2. 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实验室内的安全隐患,避免了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3. 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对其他人员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1. 在学院内部进行通报表扬。

2. 给予一定的绩效加分,在岗位津贴发放或年终奖金分配时予以倾斜。

3. 优先推荐参加学校或更高级别的安全管理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

实验室使用人员

1. 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全年无违规行为。

2. 在实验过程中,主动发现并报告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为实验室安全管理做出积极贡献。

3. 积极参与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提出的安全改进建议被采纳并实施。

1. 给予公开表扬,并在公告栏张贴表扬信。

3. 授予“实验室安全标兵”称号,并颁发小礼品作为奖励。

 

三、惩罚机制

(一)惩罚对象

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内的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按房间划分)、实验室使用人员等。

  1. 惩罚情形及措施

岗位

惩罚情形

惩罚措施

实验室负责人

1. 因管理不善,导致实验室发生一般安全事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人员轻微受伤。

2. 对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组织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导致隐患长期存在。

3. 未按要求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培训和教育活动,导致实验室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1. 在学院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2. 扣除一定比例的年度绩效工资。

3. 责令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力,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按房间划分)

1. 未履行安全责任,所负责的实验室房间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经多次督促仍未整改。

2. 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未进行有效安全教育和告知,导致人员违规操作。

3. 发生安全事故后,未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延误事故处理时机。

1. 给予警告处分,并在实验室内部进行通报。

2. 扣除当月岗位津贴。

3. 取消其当年参与实验室相关评优评先的资格,如多次出现违规行为,可调整其安全责任人岗位。

 

实验室使用人员

1. 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如违规使用实验设备、私拉乱接电线等。

2. 未经允许擅自将危险物品带出实验室,或在实验室内存放与实验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

3. 不配合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对安全责任人的管理要求置之不理。

1. 第一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

2. 第二次违规,在实验室内部进行通报批评,并暂停其实验资格一周,期间需参加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恢复实验资格。

3. 第三次及以上违规,取消其实验资格一个学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奖惩程序

(一)奖励程序

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内的相关人员或部门提出奖励建议,填写《实验室奖励申请表》,详细说明奖励对象、奖励理由及相关事迹。

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申请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正式发布奖励决定,并按照奖励措施进行落实。

(二)惩罚程序

发现违规行为或安全事故后,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或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根据调查结果,填写《实验室惩罚决定书》,明确惩罚对象、惩罚情形及惩罚措施,并通知被惩罚人。

被惩罚人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实验室惩罚决定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给予答复。

如被惩罚人无异议或申诉复核维持原决定,学院按照惩罚措施进行落实,并将惩罚情况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数学与统计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与学校新出台的相关规定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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